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促进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加强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及《湖南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省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位(1名)和四级调研员职位(8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128名),另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6名)。
检察官逐级遴选职位包括三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职务职位(9名)。
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附件2)。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省内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中央在湘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湖南警察学院公开选调职位,面向全国范围内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省管企业内设机构负责人或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市州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央企业中比照省或市州管企业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州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领导职务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以上。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现任职务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全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其中,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的职位,面向全省在乡镇工作2年以上的选调生。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范围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职位的,以及从乡镇、街道机关转任到县级机关的公务员除外),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检察官逐级遴选的职务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或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6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报名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参加公开遴选的报名人员,可同时选报一个省直机关职位和一个本市州直机关职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组织推荐。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或《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详见《报名推荐表》说明)。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推荐盖章。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将《报名推荐表》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项目的自动审查。报名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选调或遴选机关咨询,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如选调或遴选机关要求现场报名审查的,应经选调或遴选机关现场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未经现场审核的网上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提拔职务和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或者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选调或者遴选人选。
4.缴费。报名人员应于2022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2︰00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笔试考务费为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
5.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22年9月22日9︰00至9月23日24︰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5︰1,湖南警察学院公开选调职位为2︰1。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核减职位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职位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计划。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选调或遴选机关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申请退费。
(二)笔试
省、市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考两科,笔试地点设在长沙。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公开选调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A类);公开遴选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B类)。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9月24日8︰30-9︰30 公共基础知识
9月24日9︰30-12︰00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
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成绩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可同时应用于省、市州直机关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
湖南警察学院公开选调职位,不进行笔试,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试讲),面试(试讲)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10月8日10时后登录红星网、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选调或遴选机关按规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原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选调或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选调或遴选机关在同一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四)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
1.面试对象和比例。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省直机关面试对象与市州直机关面试对象出现交叉时,市州直机关可适当调整面试比例,一般不超过5︰1;公开选调职位和需要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公开遴选职位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选调或遴选机关可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
2.业务水平测试。选调或遴选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并在面试前完成。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一般由选调或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应事先公布测试的主要范围和考试方式,按占面试总分30%的比例计入面试综合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省直机关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一般由选调或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市州直机关面试工作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具体安排。面试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4.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选调或遴选机关负责。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实行差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1.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选调或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或遴选机关决定是否递补,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选调或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或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分别在拟调入机关网站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调任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选调对象办理调任手续,遴选对象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或遴选资格。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选调或遴选机关可以对选调或遴选对象进行一定时期试用,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3.任职。选调或遴选对象调入机关后,应办理任职手续。报考遴选职位的,可根据职位要求,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参加湖南省公务员选调或遴选考试。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公开遴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选调、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名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五、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业务水平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选调或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调或遴选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1—81127349。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六、各市州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和公告详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
附件及链接:
https://www.hxw.gov.cn/content/2022/09/06/13933642.html
1.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3.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4.2022年度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湖南省公务员局
2022年9月6日
2025年江苏省考公告发布!常州职位表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5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9504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专技类特殊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和全省专技类特殊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的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jshrss.jiangsu.gov.cn)及各设区市相关网站(见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网络报名要求等事宜详见《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各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见附件1。
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与其所在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相同。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0日16:00;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21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2024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11月18日16:00至11月20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00-16:00。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残疾人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以及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察(审查)。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各设区市考录政策、网络报名、考务安排等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见附件1。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2。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025)83395725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25)83236085
咨询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2月8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24年11月
2025年度常州市考录职位简介表
来源:常州发布
编辑:小张
2022年浙江省部分省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省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省监委等13家省级机关单位近期将组织开展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共推出计划39名。笔试时间为2022年9月4日。遴选、选调的范围、资格条件及报名方式等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和各单位网站发布的遴选、选调公告。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22年8月24日
省监委
省监委(含委机关、派驻<出>机构和省委巡视机构)公开遴选综合文字职位公务员3名。
邮件报名:
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扫描PDF版本,连同近两年主笔的所在单位综合性文稿、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材料3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名字”为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jsjwzzb@163.com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原件。
报名时间8月24日下午18:00至8月30日下午18:00。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
0571-87052319、87053526(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省政府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选调综合文字岗位5名。
邮件报名:
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报考人员填写《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rsc@zj.gov.cn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咨询电话:
0571-87053689
省委
省委拟遴选4名公务员,综合文字岗位3名,执法监督业务岗位1名。
邮件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22年省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只能选择一个遴选职位报考,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30日24时止。
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扫描件(含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综合文字岗位需提供本人起草的重要文稿材料2篇(电子版)。报名材料打包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为“所在单位+姓名”)到zjswzfw2022@163.com邮箱。
咨询电话:
0571-87050530
省委网信办
省委网信办计划遴选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含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3名,职位为网络管理。
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8月25日至30日,报考人员填报《报名表》并连同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扫描或电子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jswwxbg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
0571-81051265、8105140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建筑业管理总站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含其他相当职级层次) 综合岗位1名。
邮件报名:
报考人员在8月30日前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遴选报名表》发送sjstrjc5111@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如有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署名文章等材料,请一并扫描后发送。
咨询电话:
0571-81050960
省农业农村厅
省农业农村厅下属参公单位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拟面向省内各市、县(市、区)级机关遴选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3名,其中执法管理岗位2名、行政管理岗位1名。
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8月24日至8月29日,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经历证明材料、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等相关资料。报名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zjnyncrs@163.com),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岗位”。报考者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
0571-88007138、88007133
省审计厅
省审计厅计划遴选3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含其他相当职级层次)。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8月25日上午9时至8月30日17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咨询电话:
0571-87051824
省广播电视局
省广播电视局计划遴选2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含其他相当职级层次)。
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8月25日9时至8月29日17时,报考人员填写《省广电局面向基层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近期电子版免冠证件照,一并发送到383016387@QQ.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咨询电话:
0571-87161854、87161837
省药品监管局
浙江省药品稽查局(省药监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法律职位各1名,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省药监局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综合文字、财务职位各1名。
邮件报名:
报名人员发送电子邮件报名(邮箱:syjj_gkxd@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需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0时至2022年8月30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咨询电话:
0571-88903281,88903334(传真)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遴选3个职位3名公务员。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8月24日至28日,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互动空间——人事招聘”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220.191.243.182:6088/jgsw/recruit/getZhList.sys)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按要求上传《公开遴选报名表》及附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任职文件、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以及用于证明三年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室综合文字工作经历的材料等)。在此期间,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咨询电话: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0571-87052613、0571-87052608(技术支持)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莫干山管理局:0571-87052613、0571-87052608(技术支持)
省档案馆
省档案馆拟遴选档案管理职位2名。
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8月25日上午8:30至8月30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浙江省档案馆人事处的电子邮箱rsjyc@zjda.gov.cn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原件在参加笔试时提交。报考人员须同时上传近期一寸高清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
咨询电话:
0571-85118706
省贸促会
省贸促会拟遴选机关贸易投资管理岗位1名。
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8月25日上午8:30至8月30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贸促会人事部gklx2022@ccpitzj.gov.cn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原件待查。报考人员须同时上传近期一寸高清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
咨询电话:
0571-87797069
省科协
省科协拟遴选基层优秀公务员(含参公人员)4名,其中综合文字职位2名、综合管理职位2名。
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8月24日下午18:00至8月30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科协zjskxzzrsb@163.com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原件待查。报考人员同时上传近期一寸高清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
咨询电话:
0571-85107601
来源:浙江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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