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教师职业素养。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承担高水平课程的授课任务。
4.国内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均须为2025年取得,其中非北京市常住户口国内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于2025年10月31日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回国不超过2年且未经派遣;国内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在校学习期间应非在职,符合当年度就业落户有关要求;博士后须于2025年内自海内外大学或科研机构出站;京内调入人员须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京内调入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京内调入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京外调入人员须为教授、博导,已取得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为本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8周岁。
5.应聘人员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非本校教职工配偶、直系血亲及其他近亲属关系(具体范围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度专任教师及师资博士后岗位需求及招聘具体条件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三
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2月28日之前登录中国政法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cupl.edu.cn/)注册、填写简历并选择所应聘的岗位进行投递,应聘人员应确保各类信息真实准确。
2.各用人单位组织初步考察、面试、试讲等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实守信、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3.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批、考察、体检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程序。
四
联系方式
人事科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010-58909113;
人才引进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10-58909117;
技术支持:010-60780718
来源:首都教育
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
第八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改革前期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模,拟定招生计划草案;开展招生宣传活动;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复查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四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各省报名考生人数占全国报名考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计划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对于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七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进行录取,没有同分排位的,依次参考考生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
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经济学、金融工程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英语、德语和翻译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其余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各省规定投档,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十八条 侦查学专业在提前批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第十九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 除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外,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分专业录取。对有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分的一项计算,并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配至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和刑事司法学院等学院学习,适用同一培养方案,不分方向。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法学院学习,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国际法学院学习,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在纪检监察学院学习,学制均为四年。
第二十二条 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是学校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开展的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学生由学校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其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专业、哲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法学实验班)专业和国际商务(涉外法商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措施见《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说明(2024年)》。
第二十四条 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德语、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授课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外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及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考生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的考生报名材料参考使用。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http://zs.cupl.edu.cn/)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第217号)的规定,学校德语、英语和翻译专业本科阶段每人每学年学费为6000元,其他专业本科阶段每人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费用视具体项目确定,由学生自行承担。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及管理的通知(试行)》(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和《关于2003年北京市高校校内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3]348号)的规定,本科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650/750/900元。学生住宿须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校长奖学金、本科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和志愿服务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建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政策在内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本科生可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具体条件和程序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
http://zs.cupl.edu.cn
咨询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纪委监督电话:010-58909069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相关招生政策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相应内容,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中国政法大学关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说明(2024年)
法学(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150人,本科阶段在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80%的学生,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其中专业总人数前20%的学生,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获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其他学生,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合格后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学制两年。
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60人,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30名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国际法学(涉外法治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法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专业的学生由我校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培养,每年招生15人。学生本科阶段在国际法学院学习,学制四年,其中第二学年集中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本专业学生经考核合格的,均可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国际法学(涉外法治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
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30人,学生本科阶段在纪检监察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15名的学生,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纪检监察学院相关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哲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25人,本科阶段在人文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10名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中国哲学或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宗教学、美学、法治文化、法学理论、法律史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和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每年分别招生60人、40人、20人,本科阶段在外国语学院学习,学制四年。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12名的学生、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8名的学生、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4名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英语(法律英语实验班)专业和翻译(法律翻译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可攻读国际法学(国际法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或比较法学(国际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德语(法律德语实验班)专业的学生可攻读比较法学(国际化法治人才实验班【国别法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法学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30人,学生本科阶段在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15名的学生,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数据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国际商务(涉外法商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每年招生50人,学生本科阶段在商学院学习,学制四年。本科阶段综合考核排名前20名的学生,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通过我校推免生接收选拔后,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或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具备中国政法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管理规定》,经本人申请并通过学校考核后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流程编辑:u031
权威发布 |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接收推荐免试生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复试考核及录取要求等另见我校《关于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专业目录、拟招生人数详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入学之日,下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学方向。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5.报考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在职人员,须符合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网络法学。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通知。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有《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招生计划20名。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
3.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详见专业目录中“备注”。
4.报考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方向的考生,须参阅国际法学院网站有关说明,网址:http://gjfxy.cupl.edu.cn/info/1039/5997.htm。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普通招考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含推荐免试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普通招考,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址:yz.chsi.cn
公网网址: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援藏计划考生选择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其他考生(含MBA、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须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携带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携带《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此政策。
2.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我校初试和复试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报考援藏计划考生的初试科目为:112援藏计划思想政治理论、230援藏计划英语、790基础课、890专业基础课;报考其他专项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初试科目均与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4.命题范围:(1)全国统考科目(政治、英语等)和全国联考科目(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业务课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公布考试大纲、统一命题。(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录2,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各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见附录3。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加试
除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四)调剂复试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教育部研招剂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五)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下一年度起,连续3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七、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非全日制硕士生的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生应按定向合同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注意事项:
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任选。
2.MBA、MPA、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
3.推荐免试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单独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
十、学制
全日制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翻译、金融、国际商务、新闻与传播等8个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生中,工商管理学制2年,公共管理学制3年、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1.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生8千元/年,定向就业生1.2万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
法律硕士:1.5万元/年。
公共管理(MPA):1.5万元/年。
工商管理(MBA):6.45万元/年。
社会工作:1.5万元/年。
翻译硕士(MTI):4万元/年。
金融专业学位:6.9万元/年。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5.4万元/年。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2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全日制):2.35万元/年。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2.8万元/年。
公共管理(MPA):共5.5万元,分2年交清,每年2.75万元。
工商管理(MBA):9.9万元/年。
5.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方向学费参阅国际法学院有关说明:http://gjfxy.cupl.edu.cn/info/1039/5997.htm。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非全日制硕士生均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以下均指全日制硕士生)。
1.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硕士一年级新生,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覆盖比例、金额等具体政策,查询我校学生工作部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2.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可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参评学业奖学金。
3.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以报名登记表及定向协议为准)可参评奖学金。
5.学校设置助教、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6.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栏目(xsc.cupl.edu.cn)或研究生院网站“奖助学金工作”栏目(yjsy.cupl.edu.cn)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三)助学贷款
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资助管理-规章制度”栏目(xsc.cupl.edu.cn)。
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及学位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
(二)各招生学院网站
见学校主页“教学机构”,网址:http://www.cupl.edu.cn/jxjg1.htm。
(三)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校研招办负责寄发。
(四)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国防生和现役军人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七)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办公地点:西土城路25号旧1号办公楼304室(学院路校区)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图文传真:010-589080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官方网站:yjsy.cupl.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十四、附录
(招生专业目录、初复试命题范围)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命题范围》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法大微信 【第20190919期】
内容来源:新闻中心 研究生院
内容编辑:王安琪
用户评论
北染陌人
刚毕业的小姐姐我看到了这招生简章,感覺很心动啊!中國政法大學的名气大家都有目共睹,特别是我对他们的法律学专业超级感兴趣!就是不知道我自己能有机会考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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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贝
每次看到这些政法大学的招生信息,就会想起小时候读过的《人民法院速记员》,当时就立志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才啊!可惜我的成绩也没办法去那些顶尖的大学校,只能默默欣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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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思域。
这个简章的信息写的很详细啊!对未来的学习内容和方向都提到了很多,让我对自己选择的专业更有信心了!希望这次招生考试能顺利,期待能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的一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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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皆为过客
我今年正好是申请考研的年纪,感觉中國政法大學的研究生专业确实有吸引力!要好好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争取明年能够报考。不过竞争这么激烈怎么办?还是得好好冲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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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光浅夏ζ
这简章里面还有专门针对不同专业的入学要求,真是太贴心了!我之前一直担心自己没学够相关的专业课,现在看到这里才知道有很多灵活的方案可以申请。真的很有帮助!希望可以顺利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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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之美
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出来啦!今年打算继续冲击考研的我真是看得很仔细啊!尤其是在我的选定专业内,各个细项都能详细了解到,感觉很踏实!加油吧,未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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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绷遮不住我颓废的伤あ
说实话,我对这些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不太关心。我只想问问学校能不能稍微把学费降低一点?现在的生活压力就已经很大了,还要承担这么高的学费真是让人头疼!相信很多同学和我一样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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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清晨阳光
我对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院一向很感兴趣,这次招生简章看了确实不错,很有针对性。但是听说他们家的导师培养强度非常大,这种压力我能承受吗,还是需要再仔细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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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
每个人的奋斗目标不一样吧!有些人想要去名校读研,有些只需要一个稳定工作。我不认为中国政法大学就不是好的学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规划,尊重不同的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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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痛
这个简章里的录取要求也太高了吧?我的成绩虽然还可以,但跟他们这边的要求似乎差距有点大,有点失落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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