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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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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间出生);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9日以后出生)。面向退役军人招录的职位和海监(渔政)船员职位、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9日以后出生)。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9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9日以后出生)。
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一线人民警察职位和市级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间出生);其中,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人员和报考法医、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职位的人员,一般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自治区、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三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5年2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我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分别比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报考县乡机关无学位要求且不限专业的职位。其中,报考人员为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全日制毕业生的,生源地或者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录职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其中,参加区外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须为广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军人。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连续在编在岗满2年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工作地所在县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
2.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域的职位,不能跨县域报考。
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副书记(副主任)的,且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与招录机关、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职位对回避情形有特殊规定的,构成相应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了本次招考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从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工作公告》中的招考职位。已报名参加2025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2025年度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有关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安机关、监狱、戒毒场所的招考职位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报考人员中已参加上述招考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2月。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5年2月8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有关报考政策,请参阅《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2月9日8:00至2月15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2.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2月9日8:00至2月17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5年2月9日8:00至2月15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2月9日8:00至2月18日18:00期间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86元/人。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的职位免缴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
需减免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月16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免缴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职位开考和改报
计划录用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以下职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1. 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2. 《计划表》中明确的紧缺职位(以下简称“紧缺职位”);
3.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
4. 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录职位;
5. 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或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招录职位;
6. 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职位;
7. 面向残疾人招录职位;
8. 面向公安英烈子女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5年2月22日8:00至2月22日18:0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25年2月22日8:00至2月22日19: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作放弃报考,退回报名费。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应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3月12日8:00至面试当天8:00。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无笔试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申论科目体现分类分级原则,《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面向社会进行特殊招录的专业性较强岗位,其试卷类型具体见招录工作简章。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以及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和有关要求,由有关招录机关另行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在14个设区的市设置考区。考生在所报考职位的设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区直考区的全部考点设在南宁市。由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笔试(测试)的职位,其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测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向社会进行特殊招录的专业性较强岗位,其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具体见招录工作简章。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人民警察录用的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及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级以上相关职位的招录机关(以下称“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具体实施。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单独发布招录工作简章且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工作简章中另行公布。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能测评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其中综合管理类、执法勤务类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类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对于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紧缺职位),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评在面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体能测评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分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公共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实施机关具体实施。公共面试按照分类分级原则,面试试题分为3类,《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的行政执法类职位(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面试实施机关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一般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其中,单独发布招录工作简章且合并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较多的,可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比例在有关招录工作简章中另行公布。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专业面试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级以上招录机关实施。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报送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应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凡存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情形,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组织专业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专业面试。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级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都相同时,申论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自治区级招录机关的录用体检工作由自治区级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市级以下招录机关的录用体检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由招录机关或者承担录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以《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为依据,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七、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工作由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市级以上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原则上,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考察合格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岗位或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不再进行递补。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专业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岗位选择顺序;面向社会进行特殊招录的专业性较强岗位,其岗位选择顺序确定规则具体见招录工作简章。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一经选择岗位,不能随意更改。特殊情况下,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可在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再进行岗位选择,公示时按照招录职位公示,不公示具体选岗职位。岗位选择时须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艰苦边远地区(含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区)新招录的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在所报考的法院、检察院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公安、司法机关新录用的二级警长以下职级执法勤务警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全区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其他职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录用单位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九、其他事项
(一)特殊职位招录。报考特殊招录职位的,按特殊招录工作简章执行。
(二)补充录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录机关的招录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面向达到报考职位要求的本年度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的人员进行补充录用,具体要求以补充录用公告内容为准。
(三)有关工作安排。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调整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相关政策
(一)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五)市级以下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符合所在市、县高层次或者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各市、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给予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特别提醒: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录用等相关环节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处理。笔试后,报考人员作答情况将进行雷同卷判定,被判定为雷同卷的人员,将取消其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并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3.本次考试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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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职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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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报名!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来了(附职位表)
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的人员,任现职期间个人、集体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及以上工作部门表彰奖励的,或者任现职期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4号)要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要求,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职位,并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我省其他市州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四)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以下简称《职位简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职位简表》《报考指南》通过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公布。
报考者对《职位简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直接与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机关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5年2月12日8:30至2月18日18: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进入公务员报名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和材料,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指南》等内容,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市州考录办和省直招录单位于2025年2月12日8:30至2月20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5年2月18日18:00至2月19日18:00期间,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于2月19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2月19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5年2月12日8:30至2月20日18:00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报名考试费标准为150元。
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残疾人报考者,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考录办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18:00。
4.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者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者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者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考者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报考省直单位职位的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报考市州及以下单位职位的人员到市州考录办提交申请,市州考录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18:00。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缴费成功后,于2025年3月10日9:30至3月16日9:3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公共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律用汉语作答。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和县乡级综合管理类2类。笔试需要加试专业知识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考试。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二)笔试地点
笔试按省直和市州分设考区,报考省直单位职位和网络攻防职位的人员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笔试,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的人员在单位所在市州考区参加笔试(注:报考兰州新区职位的人员,在兰州市考区参加笔试)。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5年3月15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加试专业知识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5年3月16日
上午:09:00—11:00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者,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4月上旬在甘肃组工网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查询本人成绩。加试公安专业知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加试专业知识的优秀村干部、网络攻防、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四、资格复审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4: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其他职位按照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证明材料等。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者,取消面试资格。
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通知在甘肃组工网、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发布。
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实施。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缺考或不合格者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招录计划的方式直至达到3:1面试比例。通过核减招录计划仍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可采取降低面试比例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不得低于2:1,且面试后最终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报考者未形成竞争的职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且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对我省原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区的职位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机关专业性强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不得低于2:1。
考生可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开展。参加面试的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打印),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工作结束后5日内,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烈士子女、退役士兵优先录用,其他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行测成绩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由招录机关择优录用。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分考区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职位经省、市州考录办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者、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
八、考察
各招录机关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要求组织开展。招录机关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该职位须报经省考录办同意后,由各市州考录办或省直招录机关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审批与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特别提醒:
1.本公告解释权属甘肃省委组织部,考录工作未尽事宜,由甘肃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2.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解释与公告内容有同等效力。
3.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甘肃组工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2.甘肃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专业目录
4.公务员录用相关政策规定
5.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6.甘肃省2025年度招录部门咨询电话表
甘肃省委组织部2025年2月11日
用户评论
杰克
终于等到今年的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了!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志平
想看看哪里的岗位比较热门。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丶一切都无所谓
我还没决定好要报哪个科类的考试,这块儿的信息太实用了!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拉扯
这么详细的信息,方便查询很多。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寻鱼水之欢
终于可以开始了解2014年哪些部门招人啦!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摩天轮的依恋
希望自己能考上心仪的职位!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闷骚闷出味道了
我要好好看看每个职位的具体工作内容。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未来未必来
这么多岗位,真的要仔细筛选一下才能挑到合适的。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执念,爱
这份表格简直是备考的心肝宝贝!
有11位网友表示赞同!
漫长の人生
太感谢官方发布了这么全面的信息!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南初
明年就要考试了,现在开始准备也不迟吧!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
拽年很骚
想要了解哪些部门需要哪些人才可以来看看这个职位表。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纯真ブ已不复存在
这份表格真是对准了需求啊!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笑抵千言
希望能找到一份好工作!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念安я
我已经选好了要报考的岗位,接下来就是好好复习了!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浅笑√倾城
这份完整版表格真是太棒了!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情字何解ヘ
这个职位表的筛选查询功能真实用!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泡泡龙
我要开始浏览一遍所有岗位的信息!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oО清风挽发oО
2014年公务员考试的竞争一定会很激烈吧!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容纳我ii
希望自己能在这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