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地市级)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地市级)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行测难度分析
言语理解与表达——题型稳定 延续国考“风格”
大纲内容: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中公深度解读:题型限定于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三种,在命题形式、命题思路上将延续国考风格,即依然侧重于考查考生对文段主旨观点的整体把握、对特定语境词语适用的精确度、对前后分句间逻辑关系的敏感性。
提分策略
1.活用真题,做到心中有数。真题时最好的复习资料,尤其是近三年的考试真题。通过揣摩真题,考生能够对出题者的出题思路、文章的难度系数、材料类型、陷阱设置等有一个整体的把握,从而做到“心中有数”。
2.搭建知识体系,巧用技巧,提高速度。掌握相应题型的解题技巧,提高解题效率。如阅读理解中的关键信息识别法、逻辑填空中的找对应关系、语句表达中的几大原则等。
3.广泛阅读,做好积累,培养语感。首先将国家公务员考试近五年常考实词和成语作为识记和辨析的对象,并将其用到实际的语境当中;其次要多读文段,培养语感,提高阅读和理解的效率。
数量关系——学好数学运算将成为行测得分最大保障
大纲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中公深度解读:数字推理虽然继续出现在考试大纲中,但在国考中已连续三年未考,2015年度国考数量关系部分极有可能依然只有数学运算一种题型。试题所涉及的知识点会很多,依然是行测获取高分的最大障碍。
提分策略
1.夯实解题基础,抓住重点题型。如计算问题、行程问题、排列组合问题。
2.掌握最基本的快解方法。如代入排除、不定方程、特值应用等。
3.实战快速提升。勤于练习,举一反三,有意识地培养运算直觉,这是解决数学运算问题的核心所在。
判断推理——逻辑判断是拉开行测分差的关键题型
大纲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中公深度解读:从近年考试情况来看,各部分考点稳定,题量时有调整,解答此部分试题不仅需要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分析推理能力,也需要极大的耐心。其中图形推理、类比推理的试题阅读量较小,相对难度要低。逻辑判断的备考难度更大,是行测拉开分差的关键题型。
提分策略
1.图形推理:必须熟知常见的图形推理规律,位置特性考查占比较重。此外,还要掌握各种图形推理题型的解题思路,理解特征图形定位法、求同求异分析法等简单实用的解题方法。
2.逻辑判断:要重点把握可能性推理的六大题型(削弱型、加强型、前提型、结论型、评价型和解释型)及各自的解题方法,特别是加强型、削弱型和结论型题目。解可能性推理题,不仅要对题干论证结构进行分析,通过其中的关键词来分清论点、论据以及题干的论证方式,还要准确辨别选项间的加强或削弱程度。而必然性推理,考生要在掌握相关的基础知识的前提下,选取快速有效的解题方法进行解答。
3.定义判断:应重点学会分析所给定义的要点,可通过题干的关键词快速定位要点信息如主体、客体、目的、手段、结果等,有时还需要对要点进行适当的归纳,最后将选项与题干定义进行比较,特别要注意题干的提问方式。
4.类比推理:重点把握常见的词项间关系,如并列关系、条件关系、描述关系等;注意分析词项间的复杂关系,比较选项间的细微差别,适当采用遣词造句法和纵横对比法来快速准确地寻找词项间的逻辑关系。考生在复习时不仅要关注两项式,还要多练习三项式和填空式。
资料分析——时有创新 掌握答题技巧是提速核心
大纲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深度解读:从近年的考试真题来看,材料分析难度加大,在考查方式上时有创新。尤其注意资料分析中的计算,其特点是——既不是完全不算,也不是完全死算。技巧是提速核心。
提分策略
1.锻炼速算能力。鉴于资料分析计算量大、时间短的特点,考生应加强速算能力的培养,以保证在有限的时间内快速解题。
2.提升阅读速度,学会快速列式。在平时的训练中,考生要有意识地提升阅读速度,读懂材料中概念和数据间的关系,并根据题干要求进行准确列式。
3.扩大知识面,理解常考概念。常考的同比增长、比重、百分点等计算型概念和国内生产总值、三次产业、进出口贸易等专业理解型概念,以及增长问题与其他概念的结合,都需要完全弄懂。
常识判断——考查题量稳定 维持在20-25题
大纲内容: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深度解读:从近来年的考试真题来看,常识判断部分的题量比较稳定,基本维持在20-25道左右。预测文化、生活方面的知识依旧是考查的重点,作答本部分试题需要日积月累的知识储备和培养对时事政治的敏感度。
提分策略
1.时政突破要点。关注当下时政热点,深挖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出题点,找到教材对应知识点去熟记。
2.理解突破难点。常识看似简单但范围太宽泛,尤其是科技生活、人文历史等学科,考点范围难以把控。但针对大家普遍比较头疼的哲学、法律而言,下功夫理解并熟练掌握各种原理知识,不管题型如何变化,总归万变不离其宗。
3.专项巩固。针对自己的薄弱学科,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训练,以巩固基础。
4.保持手感。每天要坚持做一部分常识判断的模拟试题,以保持做题感觉与速度。
在国考相对稳定和成熟的今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形成了稳定的考查内容,命题思路也必然在延续中创新发展,所以接下来,广大考生要好好把握这段宝贵的复习时间,努力掌握考试的核心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提高实战作答能力,实现成绩的飞跃。成功总是留给准备最充分的人的。
申论难度分析
一、设置科学,稳步向前
自从2010年国考大纲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进行全新定义,国考申论划分副省级、地市级两级考试以来,今年已是第六个年头。多年来,申论考试试卷为150分钟,紧迫的作答时间导致考生能力得不到良好展示,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将作答时限延长30分钟,为考生彰显能力提供了充足的条件,2015年延续这一设置,考试时限依旧为“180分钟”。
多年来,紧迫的考试时间导致各种考生疲于作答,无法真正彰显自己的个人准备,曾多次出现备考生比不上裸考生的现象。自2014年作答时限延长以来,考生备考水平高低可以清晰地反映在试卷作答之中。为此,中公教育专家认为,2015年依旧会沿用这一设置思想,科学反映考生个人能力和备考情况。
同时,今年国考试卷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中公教育专家认为从申论考试材料主题来看,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国考申论均是完全不同的材料主题,如此可以更为准确地测查考生能力。
2011年省级试卷的主题是“黄河的治理开发与黄河精神的弘扬”,市级试卷的主题则是“农村子弟教育问题”;
2012年省级试卷的主题是“化解社会道德危机,推进社会道德重建”,市级试卷的主题则是“加强安全文化教育,保障公共安全”;
2013年省级试卷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保留文化多样性”,而市级试卷的主题则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2014年省级试卷的主题是“社会心理问题”,市级试卷的主题则是“社会心态”。
阅读上文我们可以发现,2011与2012的国考申论主题,省市两级试卷大相径庭,而从2013年开始主题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其中对各级职务所需能力的侧重存在侧重,考生应根据报考职位的不同开展有针对性的复习。
二、能力要求,简洁分析
大纲依旧强调:“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同往年相比,关于能力的阐述一字未变,可见申论仍是能力与素质并重的考试。文案工作能力是每位公务员应对机关工作不可或缺的能力,而省市两级的能力测试重点有别,因此,报考不同职务的考生需要了解不同的能力考查重点。
1.阅读理解能力
作为五大能力之首,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应达到如下要求:
第一,准确理解。即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内容、含义及各部分的关系。
在省级卷中: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省级)第二题,要求“谈谈‘预先失败’这一概念在‘给定资料4’中的含义”。而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省级)给定资料6,则要求考生准确理解“岁月失语,惟石能言”的深刻含义。
在市级卷中: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市级)给定资料6提到了一句话“幸福始终充满着缺陷”,而题目五则要求考生集合对资料的思考和这句话的领悟写一篇文章,这就要求考生准确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否则,所写的文章难免偏离作答要求。
第二,二次概括。即在完成题目中要点基本概括后,再次对要点分类归纳,以此准确领悟命题人题目设置的意图。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市级)第一题要求考生“对F市所做工作进行分类总结”,本题作答范围为给定资料3,资料中包含的要点繁杂,这就需要我们首先根据要点内容,加以概括,继而按照工作的不同进行分类总结。随着申论考试的不断前进,阅读理解能力的难度也在与日俱增,考生如果不能掌握二次概括的能力,势必难以准确理解材料内涵,造成作答疏漏。
2.综合分析能力
综合分析能力是省级职务测查的重点,考生应该做到如下两点:
第一,观点鲜明。即按照题干要求,综合给定资料中命题人的意图,准确提炼观点且观点鲜明。如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省级)第二题:“谈谈‘预先失败’这一概念在‘给定资料4’中的含义”,要求考生能够精准作答出“人们过于依赖媒介如专家的意见,弱化甚至丧失自主选择能力的心理状况”这一含义。
第二,理据结合。理,就是理论和政策,考生应能够恰当地运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理论和政策,对给定资料的现象进行分析、推理和判断。国考是对政府工作人员的选拔,为此,不同级别的行政单位在人才选拔中的标准不一。国家公务员省级职位的能力要求中,明确写出了综合分析能力,直接表现出省级职位对考生分析具体情况,准确作出判断的能力要求。因此,考生在应对分析题时,要恰当运用给定资料提供的各种案例、数据,来准确做出判断。
3.贯彻执行能力
贯彻执行能力贴近实际,近几年国考市级卷对这一能力愈加重视,通常以应用文写作为载体考查该能力,且考查比重有增无减。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中,市级职位明确提出贯彻执行的能力要求,众所周知,市级职位面向一线基层工作非常具体,而且更重视对上级政策的贯彻执行。为此,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市级)第三题,要求考生根据给定资料中提到的案例设计一份调查问卷。其实,当前我国政府为保证决策科学、民主,经常采用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方式了解民意,调查问卷由此出现在公务员日常工作中。面对日趋灵活的考查形式,我们建议考生在练习应用文写作时,不应仅局限于掌握公文的写作规范及格式,还应结合当前政府转型升级后不断涌现的新型文种,熟练掌握各种应用文写作结构、格式。
4.解决问题能力
省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以选拔政府工作人员为目标,而省级公务员的能力要求中明确提出要考查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由于省级岗位面对的工作更为宏观,所以要求各位考生从纷繁复杂的资料中抽丝剥茧,发现其中蕴含的问题,继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面对考试时,考生一定要注意“提出”和“解决”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我们一定要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与具体题型相结合。近年来,很多考生在作答文章论述题时,很喜欢采用“解决问题型”结构,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提出问题,继而结合材料分析,最后适当练习实际提出解决措施。而作答提出对策题时,则要根据题目要求,隐去分析内容,概况问题提出对策。
市级:解决问题能力几乎是申论必考能力,虽然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市级卷)并未出现提出对策题,但是并不能排除2015年出题的可能,因此考生还是应提高警惕,掌握如下要求:
第一,角度正确。解决问题时,考生要明确自身立场,一般题干未明确说明时,均应以“政府角度”作答,即思考作为政府工作人员,会如何着手解决问题。如果题干明确限定身份,考生便可按照题目要求转换身份,提出解决方案。
第二,对策具体。申论考试切忌使用对策模板,或提出“假、大、空”一类令阅卷者深恶痛绝的对策,一定要保证对策的具体可行、切合实际。
提醒各位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并非只在提出对策题中考查,作答综合分析题与文章论述题时,我们同样要秉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明确提出到底应该怎么办。
5.文字表达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最能体现考生的文案工作能力,考生务必重视该能力的训练。
第一,简洁流畅。由于申论考试严格的字数要求,考生必须保证用语简洁,这不仅能节省作答字数,也可以向阅卷者展现考生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把控能力。申论文章写作题均会出现“语言畅达”或“语言流畅”的要求,因此考生要恰当选用关联词语,保证作答语句通畅。
第二,规范生动。规范指考生应避免使用口语、网络用语,而应使用书面语、机关常用语、惯用语,以求达到大纲要求。在规范的基础上,考生应使用恰当的修辞手法及名言警句,为作答增添文采的同时获得阅卷者青睐。
三、了解趋势,预测走向
“得人心者得天下,赢申论者赢公考。”申论作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固定的笔试科目之一,对考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科目的题量和题型较为固定,但提问方式更为灵活多变,增加了考生备考和作答的难度。我们在深入研究与分析国考申论历年真题的基础上,力求为考生呈现比较完备的国考申论命题分析,使考生能够全面掌握国考讯息,准确把握2015年国考申论出题方向。
总体特点:题型题量趋于固定,命题更为科学
国家公务员考试自2008年开始采用四题模式并延续至2012年(2009年为三道大题、四道小题),一般情况下,前三题属于字数要求比较少、分值比较低的题目,第四题为文章论述题。2010年至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试题会在第一道大题之下再出两道小题,所以实际作答的题量为五道。2013年出题形式继续改变,将大题套小题的模式直接转变为五道大题形式,在分数的分布上又有所调整,难度有所增加。而2014年则延续2013年的设定,依旧采用五题模式。
申论题目虽然提问方式千变万化,但始终没有脱离归纳概括、综合分析、应用文写作、提出对策和文章论述五大基本题型。自2010年以来,随着国家公务员申论考查能力发生变化——增加了贯彻执行能力,申论在题目类别上出现了新气象,增加了对包括报告、公开信、编者按、宣传稿、导游讲解稿等在内的应用文写作试题的考查,考生要对此类试题多加练习,以做好万全准备。
2009年以前,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采用一套试卷,试卷中部分题目省级、市级考生都要作答,部分题目仅限报考二者之一的考生作答;2010年以来,国考申论根据职位的不同,分为省级和市级两套试卷,题材的选择也各有特点,体现了国考申论命题更为科学化的趋势。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预计十月中旬发布,请参考2015年国考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4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查询报名序号时间:2014年10月28日8:00后【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确认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2014年11月30日
11月3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30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时间: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成绩查询时间:2015年1月10日
报考政策规定请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5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6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7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10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1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
12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2015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招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13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条件为,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1988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14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5有的地方大学生村官与组织部门签订聘任制合同服务期为3年,而在村官实际服务满2年时,有关部门即出具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应如何处理?
若大学生村官与组织部门签订聘任制合同服务期为3年,就必须在满3年后界定为服务期满,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可享受定向招考的优惠政策,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6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时间是否计入村官服务年限?
若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市级机关工作,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村官服务年限。大学生村官在村里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7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应如何处理?
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读和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期;其在村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职位。
18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或考察人选。
19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
2015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4年10月15日前取得。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4年10月15日8:00开始,至2014年10月24日18:00结束。
2报名方式是什么?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 )http://bm.scs.gov.cn/2015。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3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华图官网或以下网站查询: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5)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
第二,“报考人员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考人员注册”。注册前,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题为《诚信报考 从我做起》的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第三,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遇有问题及时咨询,如资格审查不通过,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
第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次日起2日内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五,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10月28日8:00之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在2014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6:00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要在2014年11月24日10:00至11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第九,查询成绩。2015年1月中旬,报考人员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第十,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4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还可以再次报考该职位吗?
报考人员报考某一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后,不可再报考同一职位。
4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向承担此次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各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可于2014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关于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
2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4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六、关于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
1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仅限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填写。
2《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进入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前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同时应提交《报名推荐表》。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将于2015年3月底前进行,请报考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3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社会在职人员不必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
七、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7:0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5年1月中旬,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省级以上职位和地市以下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八、关于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报考人员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科目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15年3月底前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7关于7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友协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4年11月29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3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均在北京。请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8关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监管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综合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统计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4年11月29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3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9关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财金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会计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4年11月29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3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九、如何进行调剂?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进入调剂人选名单的,不得参加其他职位递补。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3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机关负责。
4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5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6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9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当地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要在市(地)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10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11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一、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1哪些行为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不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对雷同试卷如何处理?
考试结束后,相关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对答卷进行雷同试卷甄别。对试卷雷同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当次考试成绩且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来源于:华图教育
关注:华图教育微信号:htzx2015
用户评论
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
我准备着2016年的考试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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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孤独喂饱
这真是太棒了,能看到真题分析我的心里的疑惑。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烟消云散
想要了解一下2016年申论的考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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ˉ夨落旳尐孩。
看看能不能从真题里找到一些规律和写作技巧。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灵魂摆渡人
当年我也参加过考试,对那年的题目记忆犹新!
有6位网友表示赞同!
莫飞霜
分享一下自己当年考过的文章结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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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小子不坏
地市级的申论难度应该不太高吧?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予之欢颜
想要看看2016年申论的作文方向趋势。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闲肆
真题永远是学习的最好教材!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一生只盼一人
收藏了,明年考试的时候拿出来回顾一下。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凉凉凉”凉但是人心
当年我是参加省级的考试,想知道地市级和省级考场的差距。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江山策
2016年申论真题现在还能用吗?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夏以乔木
我准备去关注一下关于2016年考试的经验分享。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嗯咯
真题解说视频在哪里可以找到呢?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蝶恋花╮
希望看到更多关于2016年申论的分析和总结。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聽風
感谢上传这份宝贵的资料,希望能帮助到需要的人!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回到你身边
我觉得学习真题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能让我对考试更有把握。
有19位网友表示赞同!
追忆思域。
准备考公务员的人应该多多积累经验和素材,这样更利于写作。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